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,西藏大学医学院临床实习基地
您的位置: 新闻公告 > 医院动态 > >

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告知书
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来源:日喀则藏康医院

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

防控措施告知书


各位来(返)日喀则人员、广大干部群众:


近段时间以来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严重,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,春节前后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,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够过上一个健康、欢乐、祥和的春节、藏历新年,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

一、区外进返我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

1.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人员,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)和酒店报备相关情况,按相关要求配合进行防控措施。
2.凡是从区外进返我市的所有人员,一律执行西藏健康码与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共查,须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不能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要主动接受第一发现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核酸检测,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,检测结果呈阴性的,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3.对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,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,并在结束医学隔离观察前至少开展2次(期间间隔24小时)以上核酸检测、血清抗体检测。
4.对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,一律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(先集中隔离7天,再居家隔离7天),同时开展核酸检测、血清抗体检测。
5.对低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,持健康“红码”的,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;持健康“黄码”的,按中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。
6.对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,按高风险地区进返我市人员管控措施进行管控。
7.对有境外旅居史的进返我市人员,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,期间至少开展2次(期间间隔24小时)以上核酸检测、血清抗体检测,解除医学隔离后应再居家观察7天。
8.密切关注国内高、中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,主动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,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等症状时,第一时间向单位、社区(村)或酒店报备,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,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个人旅居史、活动史和接触史等相关情况,配合做好有关调查。


二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

1.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,养成勤洗手、常通风、戴口罩、用公筷、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,减少不必要的聚会、聚餐等活动,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2.务必要提高警惕,做好自身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,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、活动史和接触史,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3.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卫生守则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(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)。
4.尽量减少出入农贸市场、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,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、体温监测等防疫措施。
5.积极响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要求,“红白事”简办,控制参加人数,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,自觉维护当地管控秩序,切实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。


三、法律责任

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,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


一年一度的春节、藏历新年临近,健康日喀则需要你我共同参与。我们坚信,在您的信任、支持和配合下,我们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,祝您身体健康、阖家幸福!


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月6日



主编:刘复栋

编审:于智星

编辑:刘才

图片

图片


推荐阅读